近日,國內數十家網站發文稱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一份已經生效三年半之久的民事調解書提起再審,導致遼陽縣華豐機械廠損失數千萬元。網文稱,遼寧省遼陽縣華豐機械廠董事長竇會明在管理企業的同時還是一個訪民。2005年,為了幫鞍山市國資委佔有遼陽縣華豐機械廠的財產,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原告為竇會明的【(2002)遼經初字第1號民事調解書】提起再審並作出與原調解顛倒的判決(原調解已經生效3年半之久),導致竇會明直接經濟損失2000餘萬元,遭遇不公的竇會明從2006年開始申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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